【一月九日】

情濃七日之五

有很多事情,是沒有分對錯的,就是因為沒有分對錯,所以才更黯然神傷。因為沒有對錯,我們不可能說一句「I forgive」,就繼續在人生路上一起走下去;因為沒有對錯,我們無法責怪誰,無法在咒罵與發爛中更了解對方的想法與性格,然後言歸於好;因為沒有對 錯,我們根本無法改正讓對方抓狂的點。

每一次,聽到別人說他們長時間經營的愛情沒有因誰犯錯卻無法繼續走下去而結束了,我都會感到非常婉 惜。要是兩人其一方偷食/劈腿(兩者是有分別的 - 偷食,可以抹嘴,可以沒「手尾」跟,情人不一定能發現,「斷正」是你好彩。而劈腿,是付出了一定感情的, 不一定是愛,但可以是喜歡到不得了或是只喜歡有個人陪陪自己),甚至為了對方狂燥症打爆電視/鼻鼾聲太大/妝前妝後兩個樣而分手,我都覺得是分手分得好。 唯獨沒誰犯錯而分手的,是無奈與遺憾的。

明明相愛,在漫長的歲月裡彼此為對方去除陋習,學懂怎樣珍惜怎樣令對方快樂,學懂將勾動天雷地火 的愛情轉化成能相依一輩子的能量。我們都為了保住這段愛情吃過委屈,我們也試過改變自己來配合對方,也努力地令自己活得好好的,為了讓對方過得更好。一切 一切,都只為了愛。可是,愛情從來都不是你付出了很多,就能得到相同回報的事。我們的愛情,總敵不過成長速度的差距,敵不過價值觀的差異,敵不過一次又一 次的失望。我很愛你,我卻只能用我的方式去愛你,我無法變成另外一個人去愛你。你也不是不愛我,但你用盡所有努力仍無法做到我所要求的,不是不想做,而是 根本做不到,因為你是你。

有聽過這種例子嗎?兩個人走了一段時日,幸福親密到羨煞旁人,誰都以為這兩個人會一直走下去,結果卻是突然地分手。不為什麼,就只為了其中一個人想要結婚,另外一個不想而已。想要將原本的幸福一直延續下去,想要到死的時候對方能為自己決定最後並最重要的旅程該怎麼走,這樣錯了嗎?沒有。不想要結婚不相信婚姻,怕結了婚愛情就會變質,寧願像現在般相愛一輩子也不想被柴米油鹽磨蝕愛情,這樣有犯錯嗎?也沒有。一切都那麼理所當然,誰都沒有犯錯,只是,再無法一起走下去了。就算勉強走下去,兩個人在這個點上的差異,都會讓兩個人難過、失望,最終無法承受。

因為沒有分對錯,我們根本無法為對方改變什麼。不是不想為你去改,而是根本改變不了,能叫人不惋惜難過嗎?

我不知道是不是經歷過這種「不幸」的男女,對愛情總會有另一番領悟,可是呢,當中的男女主角,往往在不久之後就能找到新的戀情。雖然新情人不一定很好,甚至比當初很愛很愛的那位遜色不少,但卻能以最少的付出換取最大的愛。

有很多事情無法重來,愛,也是一樣。當我們經歷了最錐心刺骨的痛,我們就無法再毫無保留的付出,嘔心瀝血地愛一個人了。我們,只能選擇被愛。

這,才最蒼涼。





我知道,其實這一篇有很嚴重的文不對題,但,我就是想用這個題目。想想,大概真的有可能完成這個系列,反正關於愛情的都塞進去就好,管他什麼對不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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