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五日】

我想,每一個人都希望被重視。

我的存在感一直很薄弱,就是那種一大群人一起去玩,然後走失了都沒人發現的那種 - 雖然這只是我個人認為啦。我相信,一直以來,大家在群體之中看到我的存在,都只是因為他。他一直都是那麼閃亮,愛玩愛鬧,耀眼得誰都能一眼將他認出來;而我,只是他的一個附屬,像一個晦暗不明的影子。

我曾經以為,別人看不看到我的存在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一個耀眼的他,眼裡看得到我。若干年後我才發現,原來,他也沒有看到我。我沒有想要怪責誰,我很明白,我存在感薄弱歸根究底也是我與人疏離所致,但我卻無法掩飾我的失望,是的,失望得無法承受。

或許因為連他都沒有看到我的存在,我也慢慢變得習慣被忽視。

我沒有想過,原來,當有一個人重視我的程度到達出乎意料的地步時,我,竟能如此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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