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記憶力一直都不好。別人說,學會了的東西就永遠都屬於你的,可是,我卻常常在學會了以後不久就將之忘記掉,不要問我為什麼,我就是無法牢牢記住。然後,在每一次需要用到該知識時,我必需花一段時間才能在腦中找回零碎記憶。我常常對外宣稱,因為我已與學會知識同化了,所以不會想起來(就像你吃飯的時候不會想起該如何咀嚼,你走路的時間該如何平衡身體),當然,這只是我的一廂情願。
為了更方便喚起記憶,從很久以前開始,我就有筆記的習慣。電話、身份証、甚至提款卡,我都可以丟棄,但唯獨筆記簿,卻永遠是隨身物。不過,由於我沒有整理資料的習慣,所以筆記簿的內容都非常雜亂,而且不分類,我想,要從中找出要用的資料,這世界上除了我,就別無他人。(更多的時候,是連我自己都得找上老半天才找到。)
是該將關於拍照的筆記找出來,好好複習一下,找回記憶了吧。

我又開始懷念我那可以拍出漂亮照片的舊電話來了,果然,良好的拍照功能才是最不可缺少的啊,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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