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二日】

我畫畫,寫字,說故事。



沒有為什麼,也沒有什麼遠大理想。

我只是喜歡這樣。

回報什麼的鬼東西,誰要管?

我只走我想走的路,做我喜歡的事。其他怎樣,其實我並不在乎。

無論寫還是畫,也只是一種自言自語。自己和自己對話,探討自己的腦袋,了解自己的心靈。然後,保有原來的自我,不為外間所動搖。

一直也認為,跟著別人的步伐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但堅持自己所相信的,不受別人影響,才是最艱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