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六日】

最近,又再看到別人討論「人道毀滅」是否人道什麼的。

人類,真是非常奇怪的動物,總是將其他動物放在次一級位置。動物就可以隨意地人道毀滅,一天死成千上萬隻也沒差;病人/老人尋求安樂死卻就有一大堆道德人士跑出來反對,誓要悍衛別人的生存權利(雖然人家根本就不想要這權利!)

真可笑。

再說,甚麼流浪貓狗太多,無法通通收容,必須人道毀滅,真是他媽的屁話!貓狗本來就沒有甚麼流浪不流浪的嘛,你會不會說流浪獅子流浪斑馬流浪黑熊?一定不會啦,你只會說野生獅子野生斑馬野生黑熊。野生與流浪如何分辨?就看他本來長在哪囉,要是有一天,人類發現獅子於城市長得好好的,人類也非常可能將野生獅子稱為流浪獅子,然後一隻又一隻地將他們殺死。

我從來都不明白人道毀滅呀安樂死呀之類有甚麼好爭議/討論的。

事情根本就很簡單嘛!

生命,豈可是區區人類能隨便剝奪的?

無論任何再合理的原因/理由也好,都沒有討論的餘地。

世上一切,對所有生物而言,皆不算甚麼,除了生死。如此大事,還有甚麼需要討論、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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