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日】

我一直很少去蘭桂坊那類地方,對於結識新朋友,我從來不熱衷,尤其是那些見完飲完第二天已經記不起名字的人。我人慢熱,對三九唔識七走過來說著無聊話的人,很抗拒,對嘛,就是因為這樣我才無法認識一籮筐的型男了嘛。

我有時候會羨慕那些交際能力高的人,他們總有能力與任何人侃侃而谈,彷彿老早就認識,非常厲害。不過呢,羨慕歸羨慕,我還是喜歡很慢熱又很會害羞的自己就是了。

據說,那類夜店其實是狩獵場,男人請你喝酒其實都不是只想與女人做朋友那麼簡單,女人也不只是為了開開心心飲杯酒。我想,這也是因為這城市的速食文化所致吧?因為大家都沒有耐性經營一段長久的關係,所以才在這類地方尋找片刻的溫存,噢,好不幸喔。

我想,我是真的不適合那類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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