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八日】

話說,早前的時候巧遇舊同事H,他與我不相熟,比較印象深刻的是他有一個公主病兼家裡有點錢的女友(後來變成了老婆),而且我們一起去過camp。為甚麼要特別說起他呢,只因為那天遇上他,他拖著的女人並。不。是。他那公主老婆!!

當然H跟我現在已沒有聯絡,他是不是和老婆離婚了,還是那個女的只是偷食對象或是第三者,我不知道,不過,他拖著別人我倒無很詫異。畢竟,他和他的公主還在拍拖時,他們已經互相欺瞞,然後各自在外頭花天酒地。

我一直都不明白,為甚麼互不信任又互相欺騙的兩個人,最後仍堅持走上結婚的路。

喂,你們在宣誓的那一刻已經在說謊了啊!好無恥!

是的,他們的婚姻我一向不看好,亦不理解。明知道自己對對方都沒剩下多少愛了,結婚是為快將死去的愛情沖喜嗎?結婚之後就能重拾熱情,像最初般只看到對方的好,重新愛上嗎?

哈哈哈哈哈哈哈,講出來都覺得好笑。

該怎樣說呢,我不相信婚姻,但我卻清楚知道結婚這件事,並不是做場大龍鳳。大龍鳳只是開端,往後一百幾十年的相處才是婚姻的真面目。

曾看過某女作家說(我忘了是誰),我們到最後都會痛恨所有留在自己身邊的人,因為我們最終都會認為他們磋砣了我們美好的歲月。某程度上我認同她的講法,不過我更認為,我們其實是既愛又恨。我們深愛著不完美的對方,卻無法愛上對方難以改變的缺點,我們只能默默接受,並不斷衡量我們的愛是否足以包容對方的缺點。夠愛,我們就能繼續走下去。

想想,都覺得累。

但人,最犯賤與最可愛的地方是就算明知累人,我們卻仍然嚮往愛情,努力尋找一個我們沒那麼痛恨的人,相依一生。唔,愛情與宗教其實好似( 甚至其實像邪教) ,兩者都是信則有不信則無,人類也樂意窮一生之力追尋真相,而最後大多無法得知真相。



我嘗試在過去之中尋找你的痕跡,發現我與你的交集少得只有腦海中模糊的印象。只記得第一次見面,你是短頭髮的,然後就是我們一直都不是熟朋友。除此以外,我無法想起更多關於你的事來。

有時候我會想,要是我們是更年輕的時候遇上,我大概不會愛上你,而你或許會愛上我,因為當時的我比你美好太多,呵。

生日的時候,我想介紹「我」給你認識,雖然你不一定想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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